有一次,突然接到一個朋友的電話,非常著急地告訴我:他的那個小公司(臨時一般納稅人)遇到稅務麻煩了。公司連續四個月零申報,銷售收入和稅負沒有達到稅務局的標準,稅務專管員要將公司由一般納稅人轉為小規模納稅人,同時要將企業所得稅由目前的查賬征收改為定率征收。朋友非常擔心,他問我有沒有稅務局的關系,能不能幫他搞定這個事?
我聽了后,告訴他:“我先了解一下情況。不過,根據我的稅法知識,如果僅僅是因為“公司連續四個月零申報,銷售收入和稅負沒有達到稅務局的標準”,是不太可能把你的公司轉為小規模納稅人和定律征收所得稅的。如果你需要的話,我就幫你去看看吧?!?
我先查閱了他的會計憑證和賬表,賬務處理還是比較規范的,零申報的四個月基本上沒有收入也沒有支出(既沒有開過銷售發票,也沒有采購發票),銀行帳和現金帳也比較清晰,只有幾筆必要的管理費用開支。零申報的原因是:原材料價格上漲,導致原來的業務大幅萎縮,目前正在籌備新的項目,但該項目利潤率也比較低,如果按小規模納稅人繳納增值稅,再按定律征收所得稅,利潤空間就更小了。
第二天,我去找到了稅務專管員。專管員一聽是X公司就直搖頭,說:這家公司連續四個月零申報,還做什么做?!要么轉為小規模納稅人,定率征收所得稅,要么直接注銷。我當時與專管員溝通道:零申報并不是弄虛作假,確實是因為業務極度萎縮,目前經濟大環境您也知道,現在小企業生存是很艱難的。據我說知,國稅函[2001]882號文件規定:一般納稅人年審和臨時轉正中,對已使用防偽稅控系統,但年應稅銷售額未達到標準的一般納稅人,如會計核算健全,且未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取消一般納稅人資格。(1)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有偷、騙、抗稅行為;(2)連續三個月未申報或者連續六個月申報異常且無正當理由;(3)不按規定保管、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控裝置,造成嚴重后果的。顯然,這家公司的情況不符合取消一般納稅人的情形。
另外,《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辦法》(試行) 國稅發〔2008〕30號規定:第三條 納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以不設置賬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設置但未設置賬薄的;
(三)擅自銷毀賬簿或者拒不提供納稅資料的;
(四)雖設置賬簿,但賬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賬的;
(五)發生納稅義務,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
(六)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
顯然,這家公司也不屬于核定征收所得稅的范圍。國家稅務總局在2005年下發過:《關于嚴格按照稅收征管法確定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范圍的通知》 (國稅發[2005]64號)其中文件第二條:“二、對符合查賬征收企業所得稅條件的納稅人,要一律實行查帳征收,嚴禁采取各種形式的核定征收。對已實行核定征收的納稅人,一旦其具備查賬征收條件,要及時改為查賬征收?!薄?
專管員聽我說完,態度也比較溫和,笑了笑說:“看來你知道的還不少嘛。這樣吧,你回去準備一下,我們周五抽時間去你們公司實地檢查一下,如果你們公司的情況符合稅法規定,就給你們公司維持一般納稅人資格和所得稅查賬征收。如果不符合稅法規定,你就不要再啰嗦了,我們是可以強制執行的!”“好,那就辛苦你們跑一趟了。我們周五不見不散!”我起身和稅務員握手告別。雖然此行沒有想象那么順利,但至少把危機緩和了,同時爭取到了運作的時間和空間。
回到朋友的公司,我把財務賬冊憑證又調了過來,再次仔細翻閱審查了一遍:要求他們把一些重要會計憑證的附件補齊,把倉庫的明細賬做好,把固定資產卡片登記全,把成本計算單重新寫得清楚明晰。把往來明細帳和相關的現金賬、銀行帳、憑證逐一檢查,把財務報表和每月的申報表、完稅憑證逐一檢查了一遍。我這才放下心來。
周五一大早,我特地給專管員去了電話,問他幾點過來。他回答在開會,可能要下午了。下午我繼續打電話,他說正在處理事情,還要再等等。我怕情況有變,我可沒有時間長期候著專管員,而且周五是周末,可以好好利用這個機會把這件事情解決了,于是我干脆上門去請。
一進辦公室,專管員果然在忙,我笑著說:“都周末了,還在忙啊。要不您先歇一歇,到我們公司視察一下,我們可是兩天前約好了的哦!我們有車,距離也近,一踩油門就到了?!币娢疫@么說,他也就同意了,叫了另外一個同事一起去。
很快到了公司,兩個稅務員詳細檢查了賬簿,沒有找到什么大毛病,只是說公司沒有設置低值易耗品帳,我的回答是公司低值易耗品非常少,若有業務就并到原材料科目核算了。專管員提出要下廠房車間看,我們便在朋友的帶領下來到了一棟廠房,還沒有進門,專管員就問:“這是你們的廠房么?!”朋友說:“是的啊,廠房是我們租借的”“不對吧,這是B公司的廠房!我也是B公司專管員,你以為我不知道?”朋友有些尷尬,說道:“我租了B公司的廠房里的一塊地方放我們的機器設備”“那你把租賃合同、設備發票拿出來我們看一下!”“合同還沒有簽,設備發票還沒有開過來”“這不行,工業企業一般納稅人必須有獨立的廠房設備,不能和別人混租!你們公司的一般納稅人資格必須取消!” 稅務專管員的態度很堅決。我在一旁也被突然發生的情況驚呆了,我知道工業企業一般納稅人應該有獨立廠房、設備,這是必要的因素。我只好打圓場說:先去休息休息吧,今天公司暴露出的問題我們一定好好整改!”
專管員走后,我問朋友:“你怎么不早點告訴我廠房的情況呢?你當初是怎么辦理下來的一般納稅人資格呢?”朋友說:“當初也是請了不少人幫忙,費了不少精力和財力,本以為辦完了就好了。誰知道后面還有這么多操心的事情?!?
后來,我找了專管員給與公司一段時間整改,協助重新規劃廠區,做好租賃合同等,稅務專管員看過后也終于松口不用取消他們公司的一般納稅人資格了。這件事情也告訴我們,企業經營應當熟悉稅收知識,不能怕麻煩走人情路線辦事,最終是費錢費精神還帶來更大麻煩。